底層之間的競爭,是看似公平的愚蠢。透過評優,透過績效考核來確定收入,看似合情合理,其實是最為愚蠢的,因為這種行為的最大受益者並不是底層,而是利益的分配者。
底層越是相互競爭,上層的地位越穩固,獲得的利益越大。
首先,底層的競爭是對上層分配權的認可,認可這種競爭,就意味著認可上層擁有對自己的財產所得擁有支配的權力,放棄了自我正當權利的主張。
上層透過對底層競爭優勝者的獎勵,一方面可以讓失敗者心甘情願的減少自己的財產訴求,可以將這種損失歸因為自己的能力不足,是自己沒有本事,從而讓這種損失變得合情合理。這在暗中強化了上層的支配權,並將其合理化為底層的預設認知,使得底層不會主動發起攻擊。
其次,失敗者們為了競爭的「成功」,會不斷的努力提升自己的才能,而這些才能會增加工作的效率,為上層創造更多的財富。
再者,對競爭優勝者的所謂獎勵並不會增加,而只是換一個接收者而已,這讓那些原本的優勝者不得不繼續保持自己的高效率,又能激發失敗者的工作積極性,不論誰在競爭中獲勝,上層用於獎勵的成本不會變化,而整個底層的工作效率則會大大提升。
這種競爭除了讓上層利益者獲得越來越多的利益之外,只能導致底層的歇斯底裏,當他們榨幹了自己的一切之後,他們得到的和不競爭的時候相比,並無絲毫增加。
面對這種競爭,底層沒有選擇是否參與的權力,不參與就會餓死,參與者雖然不會餓死,但大部份參與者永遠不可能吃飽,這些吃不飽又餓不死的人就會努力的透支自己,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為那極少數,但實際上,他們只有在被榨幹後拋棄的命運在前面等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