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貴洪
不久前舉行的聯合國未來峰會透過描繪世界未來發展藍圖的【未來契約】,提出包括推動安理會改革和國際金融架構改革在內的56項行動計劃。另外,二十國集團(G20)也在第79屆聯大一般性辯論期間舉行外長會,呼籲推動聯合國、國際金融架構和多邊貿易體系改革。這也是全球二十大經濟體首次正式同意共同努力「實作全球治理機構的現代化」。
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前身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這四大全球治理機構都建立於80年前。地緣政治、技術進步和全球化,從根本上改變了權力關系和國際格局。現有全球治理架構已無法充分代表和反映當今全球政治和經濟的現實,也未能有效應對國際社會面臨的各種全球性挑戰。因此,變革全球治理體系,提高其代表性、權威性和有效性,已迫在眉睫。在俄烏沖突延宕、新一輪巴以沖突未止的背景下,對和平與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的安理會應該如何改革再次受到關註。剛剛結束的聯合國未來峰會、即將召開的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年會以及G20巴西峰會,都將國際金融機構改革納入主要議程。
事實上,這些全球治理機構都經歷過不同程度和方式的改革。冷戰結束後,聯合國幾任秘書長都積極推動改革,以增強聯合國特別是安理會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作為國際金融架構支柱之一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透過份額與治理改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新興市場和開發中經濟體的話語權。世界銀行透過營運模式、政策工具和夥伴關系的改革,把工作重點轉向消除極端貧困、促進共享發展、應對氣候變遷等全球性挑戰。世貿組織的改革同樣引人註目,主要經濟體都支持WTO改革,表達各自立場並開展多邊談判。
但無論聯合國和平安全架構、發展系統和管理的改革,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以及世貿組織機制和議題的改革,力度和進度都難以滿足會員要求,也不足以解決更趨復雜嚴峻的安全和發展難題。
國際社會對於全球治理機構改革的必要性已有廣泛共識,但對改革的目標和路徑依然存在分歧。總體來說,主要已開發國家希望維持在全球治理機構中的現有地位、優勢甚至特權,因而更偏重國際組織的工作效率、問責等方面的改革。新興市場國家和廣大開發中國家則期待透過改革提升自身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因此更強調國際組織的代表權、決策權和公平性等方面改革。
正是基於不同的利益訴求,相關國家在全球治理機構改革的優先事項上表現出不同取向,對於進行政治性和結構性改革還是行政性和功能性改革、推倒重來還是修修補補,有著不同選擇。
無論聯合國還是三大世界經濟組織,其改革都涉及權力和利益的再分配。擴大安理會規模和增加常任理事國、國際金融機構擴大份額規模和調整份額比重、公平公正公開地遴選國際組織領導人、推動更自由和更公平的貿易等,都是政治性和結構性的重大改革。在保持國際組織權力格局和治理原則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對管理體制、工作方法、業務重點進行調整,屬於行政性和功能性改革。是致力於決策權和投票權的調整,還是側重於方式方法的改進,就是兩種不同改革路徑的體現。
進一步講,這實際上涉及一個更為基礎性的問題,即全球治理機構究竟是該進行根本性變革還是漸進式的改革或改良?國際社會對此依然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展望未來,全球治理機構改革將會受到一些長期性和根本性因素的制約,要在一些「改革痛點」上取得重大突破和成效並不容易。
首先,地緣政治沖突和大國戰略競爭加劇。權力政治和全球治理是國際關系的兩大基本邏輯。世界正進入一個大國競爭和全球治理並存的時代。面對各種全球性問題和挑戰,全球性的協調和治理仍然比較活躍。特別是以人工智慧為代表的新興科技領域治理,極地、太空、深海、網路等全球公域治理,以及全球公共產品的供給等,都離不開全球治理機構。但如果沒有相對穩定的地緣政治環境以及大國間的合作與協調,全球治理機構的任何改革和行動都將困難重重。
其次,安理會改革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安理會是聯合國和平安全機制的基礎和核心,因而也是改革的「風暴眼」。從1993年成立安理會改革工作群組,到2009年開始圍繞成員國類別、否決權問題、地區代表性、擴大後安理會的規模、安理會工作方法五大問題進行政府間談判,安理會改革步履艱難。能否在聯合國成立即將80周年之際以及安理會第一次擴大改革60年之後有新突破,就取決於會員國的智慧和決心了。
再者,全球治理區域化和碎片化。在全球層面的治理面臨困境的同時,區域治理方興未艾。區域性組織更趨活躍,區域、次區域和跨區域的多邊金融機構和貿易協定不斷湧現。與區域治理機構進行協同和合作治理,對全球治理機構來說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因而也是全球治理機構改革的新課題。(作者是復旦大學聯合國與國際組織研究中心主任、聯合國和平大學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