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警方通報2人駕乘摩托車朝路人放煙花 :均為未成年人,予以行政處罰
情況通報
2024年1月2日20時48分,我局接群眾報警稱,金平區華山路與東廈路交界處有2名男子駕乘摩托車朝向沿途路人燃放煙花,致一輛同向行駛的摩托車失衡倒地。接報後,我局第一時間開展調查,於22時許將該2名涉事男子(均為未成年人)抓獲,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責令家長、通報學校嚴加管教。
汕頭市公安局金平分局
2024年1月3日
此前報道
汕頭兩男子騎車拿煙花對路人燃射,警方:接到報案,正在調查
1月2日,一網友釋出視訊,廣東汕頭市金砂東路馬路上,兩名男子騎車時,拿出煙花直接對著一起並向行駛路人燃射,路人被擊中之後倒地,燃放煙花的兩男子駕車離開。
1月3日,汕頭市12345政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暫未接到群眾的反饋,燃放煙花行為是否合規,是歸當地派出所和公安管轄。」
汕頭區公安局龍湖分局新津派出所工作人員回應:「這個是歸金東派出所管轄的,昨天晚上接到有人舉報,有人釋出視訊,地點是在汕頭市金平區古峰蓮花附近,有兩個人駕駛一輛摩托車,用煙花向路邊摩托車噴。」
汕頭市金平區金東派出所回應:「是有接到群眾報案,具體情況還在調查中。」
記者登入汕頭市公安局官網查詢發現,一份檔表明,從2022年7月29日釋出至今,【汕頭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第二條、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直管區(含澄海區所轄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本市禁止生產煙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
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規定,不在汕頭市生產煙花爆竹,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的,市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