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人民代表大會公告
(第8號)
寧津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4年7月27日選舉張健捷為寧津縣人民政府縣長。
現予公告。
寧津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主席團
2024年7月27日
寧津縣人民代表大會公告
(第9號)
寧津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4年7月27日選舉楊榮琪、張春勇(按姓名筆畫為序)為寧津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現予公告。
寧津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四次會議主席團
2024年7月27日
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
(第44號)
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鄭天方、李康因工作變動辭去代表職務,以上人員的代表資格終止,其擔任的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報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現在,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07名。
現予公告。
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7月26日
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
(第45號)
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根據武城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於2024年7月26日免去:
鄭天方的武城縣人大常委會信訪室主任職務。
現予公告。
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7月26日
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
(第46號)
武城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根據武城縣人民政府縣長王麗慧的提請,於2024年7月26日決定免去:
孫旭紅的武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現予公告。
武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7月26日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5號)
蘭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於2024年7月26日決定接受牛作鑫辭去蘭陵縣第十八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牛作鑫的縣十八屆人大代表資格相應終止。
現在,蘭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425名。
現予公告。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6號)
蘭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根據蘭陵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於2024年7月26日決定:
任命
楊林為蘭陵縣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
段培慶的蘭陵縣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現予公告。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7號)
蘭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根據蘭陵縣人民政府縣長李春仲的提請,於2024年7月26日決定:
任命
霍海濤為蘭陵縣民政局局長;
王紀新為蘭陵縣商務局局長。
免去
肖欣的蘭陵縣民政局局長職務。
現予公告。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8號)
蘭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根據蘭陵縣監察委員會主任尤作錦的提請,於2024年7月26日決定:
任命
朱士明為蘭陵縣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劉興元的蘭陵縣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現予公告。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9號)
蘭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根據蘭陵縣人民法院院長邵澤毅的提請,於2024年7月26日決定:
任命
顧勝傳為蘭陵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張曉燕為蘭陵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掛職,時間一年)。
免去
遠宜軍的蘭陵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曉輝的蘭陵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現予公告。
蘭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來源:山東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