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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小管委會+大公司」管理模式 湖南擬對開發區專門立法

2024-09-25新聞
紅網時刻新聞9月25日訊(記者 吳公然) 9月25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開發區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
省發改委負責人介紹,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和安排部署下,湖南開發區建設發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有力地支撐了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但同時也面臨管理體制尚需完善、開發區去行政化尚需加速、產業發展規模和品質效益尚需提升等突出問題和挑戰。
比如,設立開發區的人民政府、管理開發區的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理機構之間職責不清、分工不明,導致在開發區的管理上缺位、錯位或者越位。大部份開發區行政化色彩濃厚,建設、管理、執行高度依賴財政投入、國企投資和平台公司舉債,承擔著教育等社會事務職能,花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全省開發區同質化現象比較突出,主導產業雷同導致開發區之間內卷嚴重。在產業計畫引進方面,存在強調數量、不重品質的情況。
「為了進一步加強開發區管理,規範政府及其部門、開發區的行為,保障開發區回歸經濟功能,創新執行機制,做強主導產業,提升招商引資質效,提高開發區發展品質,有必要制定本【條例】。」上述負責人說。
在管理體制方面,【條例(草案)】設立了開發區職權賦予準入制度,即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禁止市、縣級政府及其部門將自身職責交由開發區承擔,避免開發區不堪重負。
為推進政企分開、管辦分離,【條例(草案)】推行「小管委會+大公司」管理模式,規定開發區管理機構可以委托自行組建或者公開選聘的營運公司負責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物業管理、計畫管理、咨詢服務、產業開發、風險投資等業務。推行開發區管理的公司營運模式,【條例(草案)】規定具備條件的開發區可以不設定管理機構,由營運公司負責開發區相關業務,開發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擔相關經濟社會管理職能。
為盡量減少開發區同質化,避免招商引資中「撿到籃中就是菜」和內卷的現象,提升產業發展規模和品質效益,【條例(草案)】規定了進入開發區的企業或者計畫的投資強度、稅收水平、計畫範圍、環保標準等準入條件,從入口為實作開發區發展目標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