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遼沈晚報】;
11月12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
的決定】公布
自2025年起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
如果你和遼嬸兒一樣
是個年中無休的打工人
那麽
哪天屬於法定節假日加班?
哪天屬於休息日加班?
加班薪資又如何計算呢?
加班薪資怎麽分?
在標準工時制下
加班包含三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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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時加班、休息日加班
法定休假日加班
根據最新釋出的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2024年修訂)規定
全年法定節假日共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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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上述13天為法定節假日,如果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三倍薪資。其他的周末休息日及調休的休息日加班,用人單位就需支付兩倍薪資。
舉個例子
2025年春節假期從除夕至初七共有8天:
除夕至初三這4天是法定節假日,可以主張三倍薪資;
其余4天均為調休,用人單位不予調休時可以主張兩倍薪資。
加班薪資怎麽算?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薪資。故折算日薪資時需要剔除周末休息日,但不需要剔除法定13天節假日。
日薪資怎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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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計薪天數=(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
日薪資=月薪資收入÷21.75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薪資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薪資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