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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卡德交換原理決定了反腐敗是閻王好查、小鬼難纏

2024-10-09新聞

【唐人街探案2】

在官場辦事,有句俗語「閻王好過,小鬼難纏」,這句話放在反腐敗案件查處上,一點也不差。很多紀委監委幹部在查處腐敗案件時,官員級別越高的案件越受歡迎,倒不一定是受「以大案論英雄」的錯誤思想左右,而是級別越高的官員腐敗案件,調查難度越小;級別越低的幹部,調查難度越大。

有人不贊同,他們的理由是級別越高的領導幹部,社會閱歷越復雜、智商也都不低、法律知識儲備更豐富、反偵查意識更強,因此更不好查。我覺得這個觀點有一定迷惑性,迷惑點在於他們忽視了這個觀點要成立的前提條件,就是兩個不同級別官員的腐敗體量要相當,否則,拋開腐敗體量談調查難易程度都是耍流氓,腐敗體量是指違法犯罪事實的數量,可以體現為犯罪金額、犯罪次數等,比如一個村委會幹部和一個廳局級幹部客觀上都只受賄20萬元。

一般來說,級別越高的官員,腐敗體量越大,也越容易調查。「小官巨貪」都是在一些特殊崗位上,不具有統計學意義,因此不納入今天討論的範疇。小編從洛卡德交換原理角度解釋一下。

洛卡德交換原理,也叫物質交換原理,指的是犯罪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物質交換的過程,作案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總是跟各種各樣的人、物、空間發生接觸和互換關系。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質交換是廣泛存在的,是犯罪行為的共生體,這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規律。這一理論系法醫學的研究成果,即犯罪者將某物帶入犯罪現場並帶走某物,兩者均可作為法醫證據。後來這一理論被參照到犯罪學、刑事犯罪偵查學、職務犯罪心理學等領域。

大家了解了這個物質交換原理,事實上就悟到了「閻王好查」的原因了。

首先,級別越高的「閻王」,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的次數越多,按照該原理,每一次犯罪都會留下相應的書證、相關的證人、視聽資料、贓款贓物等證據,這也為紀委幹部在初期核查某個黨員幹部的腐敗問題時提供了足夠多的「線頭」,往往會產生「東邊不亮西邊亮」的辦案效果。比如,大多數高級別貪腐官員都不會只收受一個行賄人的賄賂,往往都是收受多人的賄賂,汙點證人越多,越容易查出該領導幹部的腐敗問題。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傅國平違規收受112名公職人員及私營企業主所送財物。

其次,高級別的貪腐官員,其收受的巨額財產是很難藏的密不透風的,一個貪官的家庭財產,只要辦案人員細查,總是異於體制內正常收入家庭的,像反腐劇【人民的名義】中趙德漢把自己貪腐問題隱藏這麽深、日常表現地那麽清貧的情況基本上不會在現實中存在,除非這個官員的貪腐問題還不夠多。大多數貪腐高官,都是在貪腐的同時,也在享受貪腐的果實。比如,中紀委2018年查辦的貴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長王曉光一案,王曉光得知被調查後,將家裏堆積如山的茅台酒倒入下水道中。

最後,級別越高的貪腐官員,大多數都是全家腐。領導幹部自身不正,其家屬就很難端正,因此,高級別的官員一旦涉腐,基本上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都會牽涉其中,比如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腐敗案中,老婆住院眾幹部坐飛機去探視,十多名家屬涉案被查。正因為如此,這為紀委監委查清該領導幹部貪腐問題提供了更多的抓手。

這就是洛卡德交換原理在刑事犯罪偵查領域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