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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新華保險原董事長李全被公訴

2025-01-15新聞

正義網記者1月1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涉嫌貪汙、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全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全利用擔任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擔任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副董事長、董事長,新華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全 資料圖

卸任後因「失聯」受到關註

公開簡歷顯示,李全出生於1963年8月,於1985年本科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1988年研究生畢業於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貨幣銀行專業。

1988年7月至2010年3月,李全先後在中國農村信托投資公司、正大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職。

2010年3月至2019年9月,李全擔任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擔任新華保險臨時負責人;2019年8月至2023年4月,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2023年4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顯示,李全新華保險董事長的任職資格獲核準。

2023年8月22日,新華保險釋出公告稱,當天公司收到董事長李全的辭職函,李全因年齡原因,辭去該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執行長、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投資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及其他一切職務。

正義網記者註意到,2023年12月,新華保險原董事長萬峰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

在卸任8個月後,2024年4月,李全因疑似失聯受到關註。他也是也是繼萬峰之後又一位陷入「失聯」風波的新華保險原董事長。

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

肆意侵吞公共財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9月30日通報,李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這是繼陷入「失聯」風波後,官方首次披露李全落馬的訊息。

通報稱,李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國有金融機構從業便利大肆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超額領取薪酬;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獲取投資機會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肆意侵吞公共財物,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李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全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2024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通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對李全作出逮捕決定。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ID:JCRB_ZYW)作者:楊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