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據廉潔南昌:
經中共南昌市紅谷灘區委批準,南昌市紅谷灘區紀委監委對南昌市紅谷灘區生米街道黨工委原書記鄧擁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擁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宗旨意識淡薄,向管理服務物件攤派費用,侵害群眾利益;任性用權,幹預和插手工程計畫;貪圖享樂,追求低階趣味;設立「小金庫」,違規買賣農房;毫無紀法觀念,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計畫承攬、資金撥付、房屋拆遷補償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鄧擁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紅谷灘區紀委常委會會議、中共紅谷灘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南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南昌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鄧擁軍開除黨籍處分;由紅谷灘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南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紅谷灘區第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共紅谷灘區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鄧擁軍,男,漢族,1972年9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專學歷,1995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新建縣七裏崗鎮、樵舍鎮、生米鎮,紅谷灘新區生米鎮,紅谷灘區生米鎮、生米街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