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區的各位,你們這是逼良為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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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在老師眼裏還是乖孩子,讓我當護掌旗官。
一個冬天的星期一,早上起來遲了,急匆匆起床上學,慌亂之下把我爸的鞋穿走了。
趕到學校,還好沒遲到,準備升旗。
當時的順序應該是這樣:校長把國旗交給我,我一路正步走上旗台,把國旗交給升掌旗官,敬禮放國歌升旗。
但是我穿的是我爸的鞋,大了兩號,平地上踢正步還勉強可控制,到旗台的最後一個台階,腳過去了,鞋沒過去,整個人單膝跪地下了,當時腦子一抽,想著人在旗在,國旗絕不能落地,於是人保持跪姿,雙手捧著國旗擡過頭頂。(類似下圖,自行腦補把花變成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