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加拿大鵝」維權事件引發社會關註。
上海市民賈女士在上海國金中心商場地下一層LG1-58號「加拿大鵝」專門店,購買了一件型號為9512M的羽絨服,價格為11400元。
回到家之後,賈女士發現這件官方專門店購買的萬元羽絨服味道刺鼻,線頭露在外面,更離譜的是,連衣服上的Logo都繡錯了。
但根據購買時的【更換條款】: 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 。
經過記者調查核實,上海、北京、重慶等地加拿大鵝專門店都表示貨品不能退是中國區通用的條款。
北京三裏屯店的工作人員表示:「 實體店鋪出售貨品不能退,因為顧客是看到實物購買的,所以不能退,14天之內可以換貨一次。線上比如淘寶店看不到貨,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 」
加拿大鵝退換貨條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受到中國官方和民間的強烈質疑,新聞出來之後不久,這家高端羽絨服品牌就喜提一螢幕熱搜,被全網網友罵成了狗。
更嚴重的是,加拿大鵝傲慢的態度不僅激怒了網友,短短兩天內,多家央媒和中央重點新聞網站紛紛下場手撕加拿大鵝。
相關監管部門也迅速采取行動。
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對加拿大鵝進行約談。此後,中消協也就此發聲:尊重消費者權利、保障消費者權益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在這方面,任何企業、任何品牌都沒有例外特權。
12月2日,加拿大鵝總部回應媒體稱:「在中國大陸CanadaGoose加拿大鵝專門店購買的產品,如果材料和工藝出現問題,可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在14天以內退款退貨。」
此後,加拿大鵝公司派一人到上海消保委遞交了材料,該材料顯示,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均可按照中國法律法規退貨退款。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當場表示,這不就是一份通用的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政策說明嘛,要的是你對於區別對待消費者做出解釋。
真正給加拿大鵝形成壓力的是,負面事件發酵後,加拿大鵝本就下行的股價持續大跌,12月1日大跌7.42%,12月2日再跌去4.58%,10個交易日內累計跌幅超過25%,市值最高縮水14.91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94.97億元)。
在巨大的輿論壓力和財務壓力下,加拿大鵝終於放下身段,低下高貴的頭顱向中國消費者認慫。
12月1日加拿大鵝在其官方微博發表聲明,表示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一天後,賈女士來到了上海國金中心加拿大鵝專門店,與店長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溝通後,門店終於同意對羽絨服進行退貨退款。
其實很多人的憤怒不是在一個加拿大鵝身上,而是層出不窮的國際品牌「內外有別」的現象。
知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V)售後政策規定,中國大陸是7天內可以退貨、30天內可換貨,但在美國、加拿大就可以30天內退貨。
此外,退換貨政策中專門標註了這樣一句話: 全球任何一家門店都接受退換,但不包括巴西、中國、哥倫比亞等地區 。
從三星、杜嘉班納、夢龍到加拿大鵝,「洋大牌」的雙標表現總是重新整理人民的眼簾。
為什麽?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恐怕是,錢罰少了, 違法成本太低 。
就在加拿大鵝退貨門前幾天,該品牌剛剛因為虛假宣傳被上海監管部門處罰過。
加拿大鵝在官方渠道對外宣稱「我們的所有羽絨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指產地)羽絨,這是優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絨」。
但其實羽絨的保暖效能,只受制於禽鳥的成熟度,和產地、氣候無關。
這一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實質性影響的虛假宣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構成虛假廣告行為,最終加拿大鵝和中國營運商被處以45萬元的罰款。
45萬,對於價格昂貴的加拿大鵝來說,僅僅是45件羽絨服的價格。對於動輒需要排長隊進店購買的某些加拿大鵝門店來說,45萬也只是幾個小時的營業收入而已。
吹個牛自擡身價,賣出幾十億營業額,被抓到僅僅罰了45萬,這不是大賺?
我們當前違法成本低,這不是想當然。對比同類違法行為,歐美的罰單數額,的確差別巨大。
就拿前幾年爆火的P2P平台來說吧,P2P不是中國特色,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堅,也是金融資本家們割韭菜的利器。
2019年4月,美國排名第二的P2P平台Prosper Funding LLC錯誤計算和誇大平台年化收益率,很多投資人看到上述被誇大的收益率後,追加了在Prosper上的投資。而且,在被部份投資人指出,其收益率計算錯誤後,Prosper仍未承認並糾正其做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後,認為Prosper違反了美國證券法第17條第二條款:「透過對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或漏報,以獲得金錢或財產「。
最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給予Prosper 罰款300萬美元(約合2000萬元人民幣) 的處罰,並要求其立刻停止違法宣傳行為。
而同時期,也正是中國P2P平台卷款跑路和執法部門重拳出擊的時候。
2016年8月3日,合肥一家P2P平台因在官網上宣傳「收益率高達12%-17%」,而被合肥市工商局罰款15萬元人民幣。
2016年9月,九一金融資訊服務(北京)有限公司釋出了「100%保本保息,銀行級風控,大數據金融雲平台保駕護航」等帶有保障承諾的宣傳廣告,因違反【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罰款15萬元人民幣。
2017年5月24日,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稱,上海諾諾鎊客金融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營運的互金平台「 麥子金服 「因為使用「預期年化利率最高12%」等宣傳用語,違反了廣告法有關」有投資報酬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規定,被罰款十八萬元人民幣。
中國第一家P2P網貸平台拍拍貸也曾因為保證性承諾和虛假宣傳被處罰。
2017年5月2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裁定,拍拍貸因為「對有投資報酬預期的商品作出保證性承諾、釋出虛假廣告和未經他人同意發送電子信件廣告」被罰款80萬元。
消費品領域也呈現了類似的狀況。
2009年,全球最大藥品制造商輝瑞制藥有限公司針對它不當行銷的刑事指控認罪,同意支付約23億美元罰款,以了結不當行銷13種藥品所受指控。
美國司法部稱輝瑞制藥為不當行銷的「慣犯」,這次對它開出美國史上針對不當行銷處方藥的最大罰單以儆效尤,為醫療改革「清路」。
原因是輝瑞「誇大藥品適用範圍」,以邀請度假、打高爾夫等行賄醫生的不當方式促銷藥品,並行表有關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錯誤及誤導性聲明。
「誇大藥品適用範圍」「誇大藥品功效」,那對中國消費者而言可是太熟悉了,很多魔性又洗腦的藥品廣告烏鴉都能倒背如流。
而邀請度假、打高爾夫等行賄醫生的不當促銷方式,國內醫藥代表們也不乏輕車熟路者。
但我們的處罰就「溫柔」多了。
上個月初,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恰好也開出了一份虛假宣傳罰單。
2020年2月26日至2月28日,香雪醫藥在其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香雪制藥」釋出「疫情居家預防」「廣州市衛健委推薦」「廣州疫情中醫藥防控專家組連開」等內容對「粵抗1號」瓶裝涼茶飲料進行宣傳。
在今年2月至3月,香雪醫藥生產了1883箱「粵抗1號」瓶裝涼茶飲料,並在瓶身標簽和紙箱上標有官網和微信公眾號所宣傳的內容。
6月7日至6月10日,廣東香雪醫藥有限公司在自營的微信小程式「香雪大健康旗艦店」上「粵抗1號」顆粒特配涼茶(盒裝)的銷售頁在銷售標題、展示圖釋出了「5盒療程裝」的廣告內容。
對此,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香雪醫藥無法提供材料證明廣州市衛健委、廣州疫情中醫藥防控專家組推薦過「粵抗1號」瓶裝涼茶,無法提供材料證明「粵抗1號」瓶裝涼茶有居家預防疫情的作用,無法提供「5盒療程裝」用語表述的根據。
同誌們, 涼茶防新冠 ,你敢信?這不是拿人命開玩笑嘛?這樣的吹牛,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僅僅開出了30萬元的罰單,這30萬元的罰單,估計還不如香雪制藥賣幾天涼茶賺的錢多。
而香雪公司在公告中表示, 本次行政處罰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造成重大影響,對經營業績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對存續期的公司債不產生影響 。
好家夥,實話實說。
違法成本的高低放在動輒幾百億上下的資本市場裏,差距更是明顯。
2018年12月,中國證監會一則「立案調查」的公告引發業界嘩然。
根據證監會資訊,康美藥業在2016年至2018年財務報告中,總計虛增貨幣資金達到887.1億元,重新整理中國A股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記錄。造假規模之大、手段之惡劣,震驚市場。
但是,在新【證券法】修訂之前,證監會只能對康美藥業處以60萬元罰款——頂格處罰。
去年4月2日晚間,瑞幸咖啡公告自曝造假,導致其股價盤前大跌,跌幅超過80%。「最快上市的獨角獸」開始陷入造假風波的泥潭。
7月1日,瑞幸造假事件的內部調恰奇本完成。瑞幸咖啡特別委員會發現,偽造交易始於2019年4月, 2019年凈營收被誇大了約21.2億元,2019年成本和費用被誇大了13.4億元 。
三個月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披露處罰決定,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和瑞幸咖啡(北京)作出行政處罰,分別罰款 200萬元整 。
200萬聽起來也不少了,但這也怕比較。
我們看一個同樣是財務造假的例子——美國安然公司。
2001年,安然公司曝出財務造假醜聞。當時的安然擁有21000名員工,是全球最大的能源公司和電訊公司之一,在2000年的時候其營業額已經達到了1010億美元。
但這樣一個龐然大物卻因為財務造假行為在短短幾個月內徹底消失。
美國證監會和司法機構給予安然最嚴厲的懲罰,安然公司及其相關的中介機構都遭到了滅頂之災:安然被美國證監會罰款5億美元,股票停止交易,公司宣告破產。
安然公司有幾十人被提起刑事指控,公司CEO傑佛瑞·斯基林被判24年徒刑並罰款4500萬美元;財務欺詐的策劃者費斯托被判6年徒刑並罰款2380萬美元;公司創始人肯尼思·萊雖因訴訟期間去世被撤銷了刑事指控,但仍被追討了1200萬美元罰款。
安然公司的投資者透過集體訴訟獲得了71.4億美元的賠償金。
有89年歷史並位列全球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安達信因幫助安然公司財務造假,被判處妨礙司法公正罪後宣告破產,全球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從此變成「四大」。
三大投行遭到重罰,花旗集團、摩根大通、美洲銀行因涉嫌財務欺詐被判有罪,向安然公司的破產受害者分別支付了20億、22億和6900萬美元的賠償罰款。
違法成本上的巨大落差,讓國際大牌們在中國似乎膽子就更大,一些在本國不敢幹的事兒,到了中國全都敢幹,更有甚者,已經公然藐視中國執法權威,對中國法律喪失敬畏。
2011年3月份,聯合利華不顧國家限令多次散布漲價訊息,被國家發改委和上海物價局罰款200萬元人民幣。
接到罰單後,聯合利華並沒有提出申訴,也沒有迅速提出整改措施,以消除負面影響。卻發表了一份耐人尋味的聲明。
聲明稱:聯合利華作為一家對中國有長遠承諾的跨國公司, 我們充分了解中國國情 ,尊重國家發改委及上海市物價局的決定。同時認為,作為負責任的跨國公司, 聯合利華一貫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及聯合利華全球商業準則 。
發完聲明後不久,聯合利華一種產品一下漲價10%左右,以聯合利華的體量,相信這200萬罰款很快就賺回來了。
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聯合利華和美國寶鹼公司因在歐洲8國串通操縱洗衣粉物價,分別被罰款1.04億歐元(合10億多元人民幣)和2.112億歐元。
重罰之下,兩家公司火速認慫,承認了這一聯合操縱物價的行為。歐盟委員會表示,鑒於兩家公司的坦白承認,減免所罰款項的10%。
兩家洗化巨頭在針對中、歐監管部門的不同態度,也說明了與違法所得利益比,中國的違法成本太低。因此,在國外謹慎守法的洋企業到了中國,就變得有恃無恐。
那麽問題來了,既然中國的違法成本明顯過低,那為什麽不提高罰款數額,不說與歐美接軌吧,起碼也要對不法企業有威懾力吧?提高一下標準很難嗎?
其實,還真沒那麽容易。
經濟領域的很多法律成文於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 在那個市場經濟剛剛起步的年代,在那個萬元戶還是稀有物種的年代,幾十萬的頂格罰款足以把人罰得傾家蕩產,把頂格罰款定為幾千萬幾億毫無意義 。
但近些年中國經濟日新月異,物價與居民收入連番增長,使得當初所立的法律在賠償金額方面,越來越顯得滯後和不相協調,以前的頂格罰款現在看起來就跟鬧著玩兒似的。
呃,那美國怎麽做到的呢?
事實上,美國的罰款也不是一直以來就以億美元為計量單位的,罰款高到今天這個地步,美國用了一百多年的時間。
我們以特別容易爆大單的反壟斷領域為例。
美國反壟斷立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當時,工業革命讓美國經濟結構發生巨變,生產迅速集中,在煤炭等行業出現的壟斷泛濫嚴重損害了美國的市場秩序和民眾利益。
1890年,國會頒布美國歷史上第一部反壟斷法 【謝爾曼法】 ,禁止壟斷協定和獨占行為。
1914年,美國政府又頒布【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和【克雷頓法】作為對【謝爾曼法】的補充和完善。
【克雷頓法】限制集中、合並等行為,並明確了價格歧視、獨家交易、會嚴重削弱競爭的並購活動等不允許的做法。
【謝爾曼法】和【克雷頓法】是純粹的反壟斷法,【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則涵蓋了兩個法律的內容,同時還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和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內容。
和我們現在一樣, 美國罰款設定也采用了數值封頂的方式,設定了「頂格罰款」 ,直接以具體數值作為罰款上限。
這種精確設定罰款上限的方式,有利於限制執法機關的自由裁量權,以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
但缺點也很明顯:容易過時。尤其是在美國經歷了一波通脹後,錢一下就不值錢了,罰款一點都不疼了,企業不怕了。
對此,美國法主要采取了兩項變通措施,以增加罰款限額適應力。
一是 罰款限額與通脹率掛鉤,保證罰款限額可隨貨幣購買率及時波動 。罰款遏制違法行為目的實作,離不開對被處罰人經濟能力的削弱。
而既定罰款數額對被處罰人的經濟能力的影響力度,受到生活水平、通脹指數左右。通脹指數越高,貨幣的實際購買率就越低,同數額的罰款對行為人懲罰力度就越小。
要解決這種矛盾,要麽及時修改法律,要麽對罰款振幅進行彈性設定。對前者來說,修法周期長,且成本高昂;後者較為理想,但對立法技術的要求較高。
美國選取的是第二方案。美國一些法案對調整的具體方法作了明確規定,如美國【消費品安全法案】第35條(a)款(3)項規定:授權的最高處罰金額應當根據通貨膨脹率及前五年的生活費用進行調整,調整後的標準只需由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在【聯邦紀事】上予以公布即可。
除此之外,美國1990年還透過了【聯邦民事罰款通貨膨脹調整法】,規定了根據通脹率調整罰款限額的一般原則與方法。
二是 以違法所得作為罰款限額的例外 ,即在規定相應罰款最高限額後,如違法所得超過該上限的,可以後者作為罰款上限。
如美國【證券法】第20條(d)款(2)項規定,對每一違法行為,對自然人處以不超過5000美元、對其他主體處以不超過50000美元的罰款;或者不超過作為被告違法結果的違法所得總額。
此外,美國人還想出了 按日計罰、按件計罰 等罰款新花樣。
比如豐田汽車延遲報告汽車剎車缺陷案中,每銷售一輛汽車算作一次違法,必須按照每輛汽車最高6000美元的標準繳納罰款。豐田辛辛苦苦薅的美國人羊毛,又被美國政府輕輕松松薅了回去。
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局在2010年曾經釋出過一份報告【過去二十年來刑事反壟斷執法的演變】,對美國反壟斷法及刑事處罰情況進行了總結。
從圖表中我們可以直觀地看到,美國的反壟斷刑事處罰是逐年增高的,1990年後每十年幾乎都要翻一番。
而且從刑事處罰比例上看,也是逐年增高,2007年、2009年超過80%的案件都涉及到刑事處罰。
另一份研究顯示,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美國司法部DOJ提起的刑事案件(339件)比前五年多了60%,有40%的人被判入獄。
2010年至2014年,平均每年有29人被判處監禁,而2000年至2009年為21人,1990年至1999年僅為10人。同期的平均刑期分別從20個月和8個月增加到25個月。
刑事處罰總額也大幅增加,司法部評估2012年至2015年每年的罰款額為10億美元或以上。
所以,在建立了這樣一套完善的罰款制度後,美國的罰款數額,基本上能跟上時代。
那中國法律在這方面,還有著很長的路要走。
近年來,從立法、理論、實踐等各層面,中國都在積極推動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增強對不法企業的震懾力,在一些國家重點關註的領域,如金融、環保、醫療等,甚至也已經出現了一批天價罰單。
2018年發生的長春長生假疫苗案,舉國震驚,後來罰款僅區區三百多萬元,因為和違法所得極不相稱,一度引發社會反彈,但這樣的處罰正是根據【藥品管理法】所規定。
看不下去的不止有老百姓,還有全國人大。事發第二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就火速透過了疫苗管理法草案,規定 生產銷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罰3000萬元,一舉把頂格罰款提高了十倍 。
2019年,有扇貝多次「跑路」的獐子島,有虛增利潤總額達119億元的康得新,還有連續多年虛增營業收入的康美藥業,證監會對這些公司即使是頂格處罰,力度也明顯不足。
例如,對於未按照規定披露資訊,或者所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處罰金額僅有30萬元至60萬元。面對康美藥業、康得新等出現的嚴重財務造假行為,證監會只能用足用好現有手段,嚴格依法處罰。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透過了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新證券法),並於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證券法顯著提高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在新證券法第十三章中,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上下限有了明顯提高。
例如第197條提到,「資訊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 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一標準較前版證券法有關標準大幅提高。同時,對於負責的主管人員,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控人等也會給予高額的行政處罰。
對資本市場而言,欺詐發行從源頭上扭曲了市場制度,新證券法大大提升了針對欺詐發行各方的處罰力度: 對「尚未發行證券的」,要給予發行人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已經發行證券的」,對發行人要處「非法所募資金金額1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 。
修訂後的證券法還加大了對中介機構違規處罰力度,明確上市公司欺詐發行時,券商需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新證券法對行政處罰實行了雙罰制,不僅處罰違法的公司,也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不僅處罰違法的上市公司收購人和資訊披露違規的公司,而且處罰有過錯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今年年初,廣東榕泰公告了自己收到的來自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
告知書坐實了自2020年5月開始的調查,公司確實存在未按規定披露資訊、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問題。
這是自2020年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以來,首次按照修改後的法律進行處罰的公司—— 共計被罰了1500萬,是以前60萬頂格罰款的25倍 。
今年4月10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對阿裏巴巴反壟斷案的處罰決定,對阿裏巴巴集團處以2019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的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這一罰款金額創下了中國反壟斷法罰款歷史的最高紀錄,可以排在歐洲反壟斷罰款歷史的第三位,美國的第二位,或能進入全球前五大反壟斷罰款之列。
中國反壟斷法才施行了13年,而美國已經反了130年了,在起步階段能開出這樣的天價罰單,也足以證明我們的決心和勇氣。
醫藥、金融、反壟斷,這些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領域,步子走得快一些也不奇怪,像加拿大鵝這種開店賣衣服的也別著急,沙包大的拳頭是遲早的事兒。
參考資料:
蘇苗罕【美國聯邦政府監管中的行政罰款制度研究】陳太清【美國罰款制度及其啟示】
黃鶯【阿裏巴巴182億元天價罰款,在歐美反壟斷罰款歷史中能排第幾?】
新華網【美國:反壟斷歷史超百年 重在經濟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