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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麽要禁止刑訊逼供?

2021-05-20知識

我覺得這本身是一個並不復雜的法律問題,其他答主已經解釋得非常好了。但是在圍觀了一些辯論後,我發現有一個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支持刑訊逼供的人(以下簡稱支持者)通常喜歡舉出極端情況來證明刑訊逼供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說某個能力很強的犯人做了一件事情,這個事情特別緊急而且危害特別巨大,如果他不趕緊交代很多人就沒命了(例如【蝙蝠俠前傳黑暗騎士】裏小醜安放炸彈),此時如果一味反對刑訊逼供就顯得很迂腐。支持者認為,如果不能解決這種特殊情況,就不應該一味反對刑訊逼供。哪怕刑訊逼供造成了無數的受害者,但只要能夠起一次作用就不能全盤否定,因為暴力雖然不對但管用,是成本最低的方案。

乍一看這是一種非常奇怪的邏輯,因為上面這種特殊情況實在是太罕見了,而在現實中刑訊逼供明明制造了無數冤假錯案,極大地破壞了公信力,也極大增加了制度成本。而且即使不考慮法律問題,就算是一個人犯下了特別緊急且危害巨大的事情,為什麽暴力就一定能夠讓對方交代呢?暴力也可能讓對方緊張的說錯話,也可能會加重對方的對抗情緒啊。更重要的是,為什麽支持刑訊逼供只需要一個理由就夠了,而否定刑訊逼供則需要一萬個理由呢?為什麽證明責任要落在反對者身上呢?

所以我想這可能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心理問題。我曾經和一個朋友討論過類似的問題:教育子女是否應該完全否定暴力的合理性。對方認為,暴力狀態縱有萬般不好,但在緊急狀態下是最有用的,如果小孩子馬上要踏進火坑而不自知,無法說理和溝通,那麽只能采用暴力了,而平等尊重的教育方式即使平時有一萬個優點,但在緊急時刻還那麽講道理,講究迂腐的「程式正義」,就會讓小孩子遭受不可逆轉的重大損失甚至遺失性命,連生命都沒有還談什麽權利和自由?因此暴力的權力是有必要保留的。

上面這種觀點是非常常見的,它其實也是為專制和暴政辯護的常規思路。那麽,這個思路的問題究竟出在哪裏呢?

首先,這種觀點表面上是為了解決緊急狀態下出現的問題,但對「緊急狀態」的定義權是掌握在一方手中的,這使得 掌握權力的人傾向於將緊急狀態給常態化 ,到最後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變成「緊急狀態」,沒有緊急狀態也要制造緊急狀態,這不論是在家庭教育還是在人類歷史上都是很常見的現象。醫學上有一種病叫做代理型孟喬森症候群,說的是一些撫養者總是有意無意地使孩子處於虛弱的需要被照顧的狀態,這樣自己就可以透過照顧孩子來體現自己的價值了,這樣的撫養者害怕孩子自己做選擇,所以總是強調「外面的世界非常可怕。」

其次,這種觀點雖然看到了尊重權利會導致大量的爭辯, 卻沒有看到只有在自由平等的對話中,才可能出現真正的溝通(盡管這個過程很艱難) ,才能夠真正提高組織內部互相信任的程度,進而提升組織的整體凝聚力(而不是靠強壓和說謊營造出來的凝聚力), 而這種凝聚力是可以在關鍵時刻轉化為巨大的行動力的 。應對緊急狀態並不只有專制這一種方式,很多緊急狀態需要的恰恰是雙方密切配合,需要下位者也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一方發命令一方照做」的模式越來越難以適應復雜的局面,即使在強調紀律性的戰爭中也是如此。

因此,對暴力的執念往往源於心理的創傷。當一個人長期處於被暴力和受壓抑的狀態下,他不僅很難反思和看到暴力的虛弱,反而 迷戀專制和暴力表面的強大和「管用」 ,覺得程式正義、平等、權利、尊重不過是騙人的把戲,是小孩子才相信的,這種油膩的虛無主義讓他產生了一種智識上的優越感, 但其實是因為他的愛和信任的能力已經被摧毀了。 他雖然曾經受到權威的壓制,但長大後卻處處模仿那個曾經鎮壓他的權威的說話口氣,因為他的內心想要拯救自己,創傷使得他強迫性地回到遭受挫折的心理發育階段,想要 「重寫歷史」,但這種做法並不能真正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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