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上能反應,但這個數據更能反應一個國家的產出創造水平,而不是生活水平。用人均GDP來衡量人民生活水平存在很大誤差。 三個主要原因:
第一,人只是其中一種生產要素,並不是所有的產出(GDP)都能夠作為收入分配給勞動者。
我們從收入法(國家統計局科目下)來看GDP,它是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余構成 ,其中,勞動者報酬為人力投入所帶來的報酬,生產稅凈額為政府部門收入,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余可視作資本投入的報酬。
在資本主義國家,大多數資本的擁有者為私人,公有制經濟占比較小,因此,勞動者報酬(勞動者收入)和固定資產折舊+企業盈余(企業家收入)可視作居民部門報酬,稅收為政府部門報酬。 美國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萬美元/年,人均GDP為5.4萬美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為74%。
在社會主義國家如中國,公有制經濟占比在一半左右,公有制企業形成的盈余反映在企業部門,這部份不反映在居民部門。 中國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2萬元/年,人均GDP為5.2萬元/年,占比為42%。 但是,我們國家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居民抽樣調查數據,與GDP不是同一口徑,這個數據與國民收入分配(收入法GDP)中住戶部門分配項存在一個穩定的裂口 ,有興趣的可以看分割線裏面的詳細解釋,我認為比較中肯的數據是, 中國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約60% 。
這個比重仍然與資本主義國家有一定差距。中國GDP增長較快,然而實際上居民生活水平卻跟不上節奏。因為企業部門與居民部門是割裂的,大部份居民不持有企業股權,近年來中國整體呈現出「國富民弱」的態勢。但是這種制度下,我們的基建水平比同等水平國家要發展得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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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線:講講GDP如何在各部門間分配
下面這張圖給出了中國產出在各部門之間的分配,可以看到,在高增長時期(2007年前後),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僅41%;而企業盈余很高。2012勞動者報酬占比年提升到49%,2015可能會進一步提升。按照這個數位,大約僅有50%的產出能夠轉化為勞動者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