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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拉拉女生跳窗身亡,若無任何錄音錄像,該如何尋找證據線索?警方偵辦難度有多大?

2021-02-23知識

不要小看公安機關的偵查能力,也不要小看法醫這個職業對事實還原的補助熱量力。

女生落地的姿勢,可能是被推還是自己跳,屍體上有沒有其他的傷痕。

比如說有搏鬥啊,撞擊啊,這些都能輔助還原事實。

還有車窗上的指紋位置,都能幫助判斷。

再有車子事後有沒有在警察取證前做清洗,等等反常行為,雖然不能作為證據,但都可以做疑點,對不對。

不要忘了,李昌鈺破碎木機案是怎麽發現的疑點,就是因為那個碎木機洗的太幹凈了。

正常人租用碎木機,誰會清洗的那麽幹凈再歸還,這本身就是反常行為。

李博士說過,世上沒有完美的犯罪,只要有過失,就一定有蛛絲馬跡。

再說,現場不是沒有輪胎印嘛,那就大機率說明司機當時沒有剎車。

正常人看到有人跳窗,怎麽可能不剎車?

別說是跳窗,我開車的時候,有人脖子伸出去我都會立刻喝止,馬上靠邊停車。

這是作為正常司機的直接反應,看到有人跳車還不停,這本來就是一個非常不正常的事情。

整件事疑點很多,警察不會那麽容易被忽悠過去的。

我姑父就是警察,他曾經說過這麽一句話:公安部門的偵查手段,比你想象的還要多。

一般來說,只要想查,沒有查不清楚的,真查不清楚的情況比較少。

周克華牛逼不,只要你還在中國,就有本事找到你,就那麽簡單。

再說這件事又不是什麽跨省案件,就在自己轄區內的事情,也不會牽扯偵查成本和跨區域。

而且全網熱度這麽高,警察可比你們還急呢,所以大家根本不用著急。

警察是肯定不會公布用什麽手段偵查的。

為什麽?這是防止犯罪啊,你們都知道這些偵查手段了,以後完美犯罪的機率不是越來越高了嗎?

但套用我姑父那句話,公安部門的偵查手段,比你想象的還要多,只是不能都說給普通老百姓知道。

而且這事兒我覺得大家應該關註的是刑拘這個詞語。

為什麽刑拘?那就說明公安手裏有一定的證據量了。

就算不能完成完整的證據鏈,也至少說明他有很明顯的嫌疑。

要是一點瑕疵都沒有,這刑拘也就不存在了。

現在他刑拘證上寫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既然公安以這個理由刑拘,那就說明這司機和跳車女生的死亡肯定是有因果關系的。

我覺得大家不要胡亂猜測,不管是什麽原因,很快就會官宣的。

刑拘最長也就37天,頂多一個月,處理結果就能出來了。

要是批準逮捕,那就說明這司機肯定是有什麽問題啦。

我看到有人說什麽要區分疏忽大意過失和過於自信過失。

我看你們純粹吃飽了 沒事幹。

照搬法律條文還需要你們嗎?

度娘不比你說的清楚,還用你們來做搬運工。

照我說,大家只要知道一點,一個月後如果檢察院批準逮捕了。

那這司機基本上就等著坐牢吧。

這也就實錘了他在整個過程中肯定是有問題的。

100%和女生死亡有因果關系。

總之,大家不要胡亂猜疑,會有結果的。

司機是不是無辜,中間是不是有問題,女生是不是自己跳的。

很快就會有結果,相信公安部門的能力。

這種案件,我覺得壓根不需要什麽神探。

常規的偵查手段肯定能查出來問題了,急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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