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家庭由兩種基本的關系組成,即夫妻關系和親子關系。
夫妻關系由婚姻中的契約、承諾,以及愛情和逐漸衍生出的親情、責任來維系,而親子關系,則透過血緣、親情和責任來維持穩定。
這兩種地位孰輕孰重,新時代好學的家長們可能都明白——夫妻關系,永遠應該重於親子關系。
而婆媳關系,既不屬於由婚姻而來的夫妻關系,也不算作從血緣而生的親子關系。
這種人際關系,既沒有血緣關系的天生性、穩定性,又不存在婚姻關系具有的契約性、親密性,主要是由親子關系,和下一代的婚姻關系而延伸出來的特殊關系。
所以,婆媳之所以能相遇,全然是因為一個男人。沒有這個男人,也就沒什麽婆媳關系了。
如果大家都遵守「夫妻關系重於親子關系」的原則,那麽婆婆就會將主要註意力放在自己的婚姻關系上,而主動減少對親子關系,以及孩子個人婚姻的幹涉;媳婦也應該更註重經營婚姻關系,而不要對丈夫親子關系的另一端——婆婆,懷抱太多要求和期待。
同時,婆婆如果因為愛兒子而尊重媳婦,媳婦因為愛丈夫而關愛婆婆,那麽雙方就會各得其所,皆大歡喜。
可現如今的婆媳關系,很多都不那麽盡如人意。
歸因起來,這些婆媳矛盾,主要有三種原因導致。
對關系、角色理解的錯位認知
大多數婆媳沖突,都是因為夫妻關系和親子關系的錯位,以及對各自角色理解的偏差。
首先,兩種關系的錯位,主要都是錯將親子關系,放置於夫妻關系之上。
這是婆婆和媳婦都容易出現的認知錯誤。
從婆婆一方來看,如果婆婆將親子關系看作此生唯一重要的關系,或將兒子當作自己慘淡婚姻的情感寄托,甚至丈夫角色的替代者,那麽媳婦就容易成為婆婆的情敵,讓雙方在彼此敵對中,進行著無謂的爭風吃醋。
另一種錯位,就是媳婦認為,即使自己與丈夫已經成家立業,公婆依然對他們的生活負有最大責任,甚至也會理所應當地覺得,自己是為了婆家生孩子,公婆就理應承擔養育孫子、為全家提供照料的義務。
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婆婆對媳婦的過多要求表現出不滿,就容易出現兩者的沖突。
在現實生活中,第一種關系錯位帶來的婆媳沖突,可能要占大多數。
而婆媳雙方對各自角色理解的偏差,則更多源於對「婆媳關系」和「母女關系」的混淆與誤讀。
很多女孩出嫁的時候,媽媽可能都會予以告誡,讓女兒將婆婆當作媽媽來關心,也有不少的文章,會要求婆婆待兒媳親如女兒。
這種狀態雖然很理想,現實中卻很難做到。
這是因為,母女關系屬於親子關系,是在血緣維系下,由母女角色身份規定的情感關系,哪怕母女之間矛盾不斷、相愛相殺,也不會真正將彼此的感情消磨殆盡。
而上文說了,婆媳關系並無法成為親子關系,只能透過兩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實際交往、情感交流,從而逐漸形成對對方愛憎好惡的情感,並不能期待二人一開始就有親如母女的感情。
所以,不少婆媳沖突,都是源於兩者對對方的期待太高。
婆婆看到自己的兒子與媳婦結婚,就容易形成一種高預期,那就是媳婦應該像女兒一樣對待自己,可即便中間夾了一個同類項——婆婆的兒子,媳婦的丈夫,也不能改變婆媳缺乏感情基礎的事實。
同樣,媳婦進入婆家,也容易本能地將婆婆與自己的媽媽比較,認為婆婆應該像母親一樣包容、理解自己,因此也往往會因為對方無法滿足預期,而產生憤懣情緒。
因此,如果在婆媳關系形成之初,兩者可以將這種關系,看成任何一段需要時間和感情來培養的友誼一樣的關系,不要一開始就懷揣過高的期待,那麽即使婆媳關系中出現意料之外的磕磕碰碰,也不會因為過於失望,而產生對婆媳關系的消極印象。
事實上,就連一段普通的友誼,都可能需要數年之久才能達到洞悉彼此內心的狀態,哪怕一段始於愛情的婚姻,也可能在婚後經歷無數次想掐死對方的沖突。
任何感情、任何關系,都可能經歷高潮與低谷的不斷更叠,何況半路相識的婆媳關系呢?
只要適當調整預期,慢慢在彼此理解與尊重中培養感情,婆媳關系的基本和諧,還是不難達到的。
對養老資源的爭奪
有社會學家認為,婆媳沖突的焦點,看似是婆婆對兒子的控制權,與媳婦對丈夫的管理權之爭,但實際上,是對養老資源的爭奪。
這一點的理解,可能要放置於比較老舊的家庭角色分工中。
我們在【有家有孩子有老公,可依舊孤獨得像一條狗】一文中說過,男權家庭之所以對兒子傾盡所有,對女兒剝削索取,就是因為這些父母相信,將自己的社會資源投資給兒子,就可以讓自己在未來獲得更多養老、保險等長期報酬。
這樣的信念,也是「養兒防老」觀念存在的基礎。
也就是說,在這樣的理論體系和基本信念下,媽媽精心培育與兒子的親密關系,將兒子作為情感寄托物件和精神支柱,也是有自利性原因的,因為這就是為了她能在家中獲得實力,保障晚年的養老生活。
但在過去女性主內持家、男性主外養家的家庭角色分工下,兒子一結婚,就等於多了一個妻子和孩子要養。
如果兒媳婦長期無收入,那麽,婆婆的養老資源,就要被媳婦和孫子給分走。
不過孫子永遠流著自己的血,屬於自己家的人,因此不能算作養老資源的爭奪者,可媳婦永遠被看作婆家的「外人」,她就成了婆婆養老資源的掠奪者。
換言之,無事業或收入低的媳婦,就要將丈夫作為未來的晚年依靠,也就不願意丈夫將資源過多傾斜給婆婆。
因此,在養老資源的爭奪戰中,婆媳的沖突的發生,可想而知。
總之,對養老資源的爭奪造成的婆媳沖突,產生的情況也需要有幾個前提:
婆婆無經濟收入,需要完全依靠兒子養老,且媳婦也無事業,三代同住一屋;或婆婆占據經濟強勢方,子女購房或育兒需要婆婆的大力幫助。
可見,無論婆婆的經濟狀況如何,只要媳婦經濟不獨立,尚需依靠婆家或者丈夫的經濟支持,那麽一旦遇到圍繞著經濟問題的婆媳沖突,就始終是缺乏反抗底氣的。
而倘若婆婆自己就有養老薪資,而且家庭條件不錯、身體健康,且媳婦也有獨立的經濟收入,不依靠丈夫維持生活,那麽這種在經濟利益上的婆媳爭奪,出現的機率就大大減少了。
婆媳中介的責任失職
最後一種婆媳沖突原因,就是「雙面膠」——婆婆的兒子、媳婦的丈夫,沒有發揮應有中介調節作用。
記得從一篇文章中看過,真正聰明的丈夫,可以在婚姻中做一個「兩面派」。
如果婆媳關系一般,他就在母親面前誇妻子,在妻子面前誇母親;假如婆媳不和,他會巧妙地調解周旋,遊走於母親與妻子之間,試圖幫助雙方理解彼此,做好中介的平衡作用,從而化解矛盾於萌芽狀態。
倘若婆媳水火不相容,聰明的男人也會遵循「夫妻關系重於親子關系」的原則,堅定地站在妻子的身邊。
而聰明男人的反面,就是被無數女性吐槽的「媽寶男」。 在婆媳關系中,他們是典型的火上澆油者。
「媽寶男」的媽媽,通常是控制欲旺盛的權力愛好者,她們當中,也不乏將親子關系當作畸形夫妻關系者。
面對媽媽的操縱控制,媽寶男們一邊在深感窒息中想要擺脫控制,一邊又沈迷於媽媽的愛護中無法自拔。
因此,他們會跟著媽媽敵對妻子,並要求妻子任勞任怨地為婆家付出。但凡妻子有絲毫不滿意,他馬上會和媽媽形成一致聯盟,堅決對妻子施行強烈審判。
很多自媒體人,都已經寫過關於媽寶男的文章了,這裏就不多說了。
如果有人遭遇媽寶男,除了「轉身離開,成全畸戀中的母子一生幸福」,好像也沒有其他好建議了。
怎樣避免婆媳沖突?
從上文中的三點原因出發,各位女性可以參考以下建議:
1、夫妻關系應始終先於親子關系,所以如果兒子已經建立自己的小家庭,母親就需要轉移註意力,要麽註重經營自己的婚姻,要麽透過其他辦法,讓自己的生活豐富多彩起來。
同樣,一旦結婚,婆婆就沒有了對小家庭的責任與義務,如果婆婆不願意幫帶孩子或提供照料,請不要勉強或抱怨,孩子是自己的,他終生的成就和失敗,唯一責任人只有父母。
2、婆媳關系伊始,雙方都需要適度降低期待,不要以「媽媽」或「女兒」的標準來要求對方。
感情需要溫火慢燉,要給對方一點時間,實在無法和諧相處,再做離開打算也不遲。
3、擇偶時,如果不想被婆婆當作「養老資源」的爭奪者,就需要盡可能找公婆有工作、有收入的家庭。
成家後,如若不是迫不得已,請不要長期處於無經濟收入的狀態,無論是透過全職工作,還是業余兼職,如果能實作經濟獨立,至少可以避免很多與婆婆關於經濟和利益的矛盾。
4、擇偶過程中,可以事先觀察男方與自己母親的相處模式,如果對方有「媽寶男」的跡象,還需盡可能避免深入交往。
如果對方有幸不是「媽寶男」,也需要觀察對方在母親面前,會貶低還是維護女方,避免嫁入一個時時處處都可能被眾人針對的家庭。
而如果目前已婚,且丈夫會跟著婆家針對妻子,那麽可以嘗試與婆家適度保持距離,避免長時間住在一起。
因為有的丈夫,只有在自己父母面前,才會大男子主義爆棚,事事找妻子的茬,好讓父母放心地看到自己兒子的權威形象,而一旦回歸自己的小家庭,他們又會變成通情達理的模範丈夫。
假若丈夫在人前人後都喜歡貶低妻子,並毫無原則地站在婆婆一邊針對妻子,可能就需要對自己的婚姻進行再次考量了。
結語
無論是何種關系,彼此之間相互的尊重與理解,都是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原則。
除了尊重與理解,承認對方與自己平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即便是親子關系,父母也應該意識到孩子是人格平等的獨立個體,何況是親子關系之外的婆媳關系。
婆媳雙方,都應該承認對方有獨立的人格,而不是支配與被支配、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婆婆沒有給兒子兒媳做老媽子的義務,媳婦也沒有為婆家當牛做馬的責任。
畢竟,現在不同於往日,嫁給一個男人,並不需要剝離自己的全部人格和尊嚴,而娶一個兒媳婦,也並不是花錢買一個任勞任怨的生子機器。
如果喜歡獨立空間,就可以在保證贍養父母的前提下,在自己的小家庭獨立生活,與婆家適度保持一定的距離。
相應地,追求獨立的權利,也應預見到獨立的機會成本、負擔起獨立的義務。
比如,要對婆媳關系不親密有所準備,婆婆如果不願意幫帶孩子,也無需滿懷憤恨、親情綁架。
另外,保持經濟獨立自不必說,育兒養家、日常瑣事,能自己解決,就不要再奢求父母全權包攬。
而倘若接受了婆家的育兒幫助或買房援助,或暫無經濟能力與父母分居,自然也就應該在承諾養老,或忍受嘮叨中多一點耐心。
權利與義務,總是對等的。總不能只圖享受,不做付出。
當然,如果遭遇毫無修補余地的婆媳關系,且丈夫無能力或無意願維護妻子,那麽保持隨時離開的能力,也是非常必要的。
畢竟,因為沒有經濟能力養活自己與孩子,而在糟糕的婆媳關系中忍氣吞聲、逆來順受的女性,也不在少數,相信她們都是痛苦的。
總之,凡是選擇,必有代價,希望各位都能擁有和諧的家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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