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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朋友說,彩禮嫁妝屬於我的婚前財產,男朋友反問我,那他結婚得到了什麽,大家怎麽看?

2021-04-20心靈

首先我覺得吧,把彩禮多少說成習俗的,都很有無恥的風範。因為說個不好聽的,三十年前一家子收入一個月能有100多也就不錯了,16.6,18.8是啥時候的習俗?

咱不妨看看習俗的定義好吧? 風俗 又稱 習俗 ,是指在地區社會文化中長期形成之風尚、禮節、習慣以及禁忌等的總和,民間的風俗又稱作民間習俗[1]。風俗的涵括範圍很廣,可以包括食、衣、住、行、娛樂、社交、戀愛、性愛、生育、婚嫁、喪葬、宗教、歲時及藝術等。

敢問,16.6,18.8有幾年了?要是不說數量,光說彩禮,嫁妝這些做法,你要說習俗那咱就索性都說說啊,按這個算呢,女方是嫁到男方的,啥意思呢?女方連人都算是男方的人,帶過來的聘禮嫁妝什麽的,自然就算是男方的家產,所以其實不能算婚前財產,應該說女方簽個賣身契把自己賣給男方,你這麽跟你男朋友解釋這個習俗他就能接受了,要是這都不接受那就散了吧,三觀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