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瘋」總歸是好過「麻木」。問題是,你準備對誰發瘋呢?是對那些真正傷害你的人發瘋,還是對那些愛你的人發瘋,亦或是對那些身份地位不如你的人發瘋呢?
如果你選擇對那些真正傷害你的人發瘋,那麽你有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透過發瘋讓對方忌憚你,進而保護自己。為此你需要鼓足勇氣,做好最壞打算,因為傷害你的人很可能比你強大。
如果你選擇對那些愛你的人發瘋,那麽這將是一種不永續的行為,經過發泄之後,你的心情肯定會好轉,但愛你的人不可能無限制承受你的怨氣,長此以往,愛你的人會逐漸疏遠你。
如果你選擇對那些身份地位不如你的人發瘋,那麽你和之前傷害你的人其實是一丘之貉,都是欺軟怕硬的社會蛀蟲。你傷害了別人,既要承擔道德的譴責,也將承擔被別人報復的風險。
綜合來看,還是第一種選擇更可行。那麽問題來了:你既然都敢對傷害你的人發瘋了,為什麽不采取更理性的手段呢?傷害你的人比你強大,為了對付他,你就不應該感情用事。
比如,公司領導無緣無故批評了你,難道你要當場發瘋嗎?這是不妥的,你這樣做,會失去道義的制高點,讓周圍人都討厭你。你應該先據理力爭,然後發動同事支持你,最後找更上級的領導反映問題。如果這些都不奏效,你就離職,換個環境。
你應該已經意識到了:「發瘋」不僅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會傷及無辜,讓那些愛你的人敬而遠之,讓我們的社會風氣變得更壞。所以,請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用「發瘋」來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