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商場吃過晚飯,和他一起回家。
打車的話,需要20元;
公交車的話,需要4元;
騎單車的話,需要3元。
晚上吃了很好吃的牛排芝士和意面,兩個人都撐撐的。
我說,我們走回去吧。
他同意了。
我之前,可是一個打車小公主。去哪裏都要打車,有時候打一次都要花五六十。
但是我,好想和他一起走回去啊。盡管可能要走很久很久很久。
我們唱了一路的歌,
唱梁博的男孩,唱林俊傑的小酒窩,唱gai的火鍋底料;
晚上,街上的人已經不是很多了,我們大聲的唱歌,引來路邊三三兩兩路人的矚目
我們邊唱歌,邊扯皮,邊吹牛,邊亂笑;
我:「我一定要考上那所學校!!!」
他:「好!!我陪你!!我拼了命也要考上」
我:「我好想穿露臍的上衣啊!!」
他:「頭給你打歪」
我:「早知道傷心總是難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聖」
他:「我知道都是月亮惹的禍,這樣的月色太美你太溫柔」
我:「好累啊!!!!不想走了!!!」
他:「你好虛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我必須要喝檸檬水」
他:「喝!必須喝!喝大份的!爸爸給你買!」
我:「啊那就是黑貓警長!」
他:「五行大山壓不住你,蹦出一個孫行者!!」
......
就這樣,熱鬧了一路。
高中的時候,每次晚上放學,我都會自己騎著小電驢,唱一路的歌;
那個時候啊,從來沒想到過,這樣的時光可以和誰分享,可以有人願意陪著我。
後來遇到了那個人,才知道其實,
所有的感動浪漫和愛,好像都和金錢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