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左右吧,具體的記不清楚了,但肯定是疫情前,大年三十前2天,初中同學聚會。
吃的晚餐,而我6點到家的高鐵,下了高鐵,我媽帶走我閨女和行李,我直奔酒店。
許久不見的班主任和上學時的朋友,聊聊近況,回憶往事,一切都很OK。
晚餐結束,去ktv,我掛念閨女,去的時候就說了,我只坐坐藥馬上回去,然後到地方後,我也只坐下聊十來分鐘,就回去了。
晚上,同學群發賬單,中午的午飯要130,晚餐要80,晚上的ktv要110,夜宵70。我一臉問好,午飯我在高鐵上吃的魚香肉絲,ktv我連個果盤都沒等到,夜宵時間我摟著我閨女在睡覺,然而你們卻要我給錢?
同樣提出疑問的還有沒全程參與的另外幾個同學,然而組織者的原話是不管去不去都按照報名人數點的菜,安排的包間,所以必須a,但是我在報名的時候就說了,我只吃晚餐啊。然而組織者不管那麽多,只管要錢。我轉了晚餐錢,我也不管,沒參加的我就是不給錢。
再然後,我就被踢出了群。
後來,就只小範圍的和關系好的幾個同學小聚了,其他的同學又拉了個群,我進去後又立馬退群了…
道不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