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自侮 ,而後人侮之。
在心理學上,被侮辱感的存在,通常有兩個前提。
第一,當事人在以往的經歷中,存在創傷記憶,即頻繁的或高烈度的被明確的侮辱,且收到了劇烈傷害,因而引以為恥。
但這裏面有個當事人不知道的無意識,就是這種創傷導致了,當事人自己承認了自己的某些標簽,並很容易被與這些標簽相似的情景和詞匯啟用。
在某些標簽的驅動下,當事人潛意識是以自己為恥的,是自己的超我也認為自己應該被侮辱的,而且為了躲避這種潛意識中認為的【合理的侮辱】,就會應激性的防衛,通常表現為,一旦有任何可能滑向被侮辱的可能性,就會預設對方在加害自己,然後用情緒化非理性的狀態去針對(因為自己已經預設了自己沒理)。
同時,這種潛意識中以自己為恥的狀態,又被自洽需求,包裝成了受害者和弱者,用自己受苦和被歧視來抵抗外部的【被自己的超我合理化】的攻擊。
說白了,自己歧視自己,但外人不能說,為了讓外人不說,就說自己是被欺負的弱者,而且只要外人有任何可能說,就先裝弱者,先情緒化攻擊別人。
基本上是個死迴圈。
第二,當事人預設任何外人都有對自己的評判權。
這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是一種被馴化的弱者階層的思維,認為社交物件通常對自己都有加害權,如果對方對自己不滿意,自己就慘了。
第二部份,則是虛幻的主角感,認為大家都會關註和焦點自己,因而人家說什麽都可能是針對自己的。
這兩部份互相交織融合,就會出現,一方面緊繃著討好別人或裝作高傲的樣子,另外一方面,別人說什麽都覺得在對映自己的【理當可以被侮辱的】標簽。
表征上,就會變得無原則討好別人、焦躁的傲慢,與突然的情緒爆發一並存在,一邊慫,一邊裝,一邊情緒化的說自己被迫害了。
要解決這個問題:
1,對於過去的創傷記憶,一旦被啟用,應該記錄下來,找出當年情景,與當下情景的區別,進行解析,解析掉無意識中的自我貶低,以及【超我下】的合理被侮辱性,去掉那些很容易被啟用的情緒鈴鐺。
2,對社交分層,不要預設所有社交物件都有加害權,只關註關鍵人的一些明確的評判。
3,不要過度投入對他人言語的投射,認為都是說自己,也不要過度解讀不明確的話語。
4,削弱主角感,杜絕天真化的認為周圍的人都是為了你而驅動言行。
5,不要跟你接觸下來感覺不舒服的人纏結,遠離他們。
以上。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