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盡快分手!!!
我就是你這種情況,我們21歲談戀愛,我23歲讓他告知他父母盡快給我們買房,我老公回答要靠自己的能力買房,絕對不給家裏要錢。我就跟他鬧,不買房子不結婚,我老公不忍心告訴他家裏人我的想法。
一直拖到2015年才告訴他家裏人我的想法,註意:這幾年期間我們因為這事情鬧了幾次分手,吵架了很多次,非常心累。最後他扛不住了才告訴家裏人。
我說讓他們在鄭州是給我拿點錢交首付,他父母不同意,想給我們在距離他們近的地方買房,2015年家裏給了他5萬塊錢讓他付首付,其他首付讓他自己想辦法,我老公自己拿了12萬加上他父母給的5萬在小縣城付了首付,其余銀行貸款,這個期間我看中的鄭州的房價極速上漲,就因為公婆的不給力,我錯過了買房子的最佳時期,這些年已翻了翻。
縣城的房子我告訴公婆必須幫我們還貸款,事實是根本不管我們貸款的事情,事不關己。一次也不提我們房貸的事情,所以一直鬧到2019年我們因為年齡太大不能拖了才結婚。
我至今都不喜歡公婆。這麽多年我和我老公因為公婆不給買房的事情頻繁的吵架,鬧分手都是因為他的家庭條件導致的。縣城的房子總價才30萬,還非要給我們申請16的銀行貸款,建議不要像我一樣找這種家庭條件,過的太累了。
從2015年到2021年,我老公憑借自己的努力,還清了銀行貸款。公婆一句話沒問。
2020年4月我憑借工作多年攢的首付60萬買了鄭州二環的房子。寫的自己的名字。
公婆又是一分錢沒借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