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來沒人信,我爸媽以前一分錢都不存,每個月24天吃吃喝喝買衣服出去玩,最後7天吃土攢營業款拿來發薪資,每年1-11月逍遙浪蕩,最後一個月靠年前爆忙+吃土攢營業款來交房租發年終獎,客戶的預存款全部透支光。
蓋房子借錢,開店借錢裝修還是借錢,然後在deadline之前吃土拿營業款還分期,開店十幾年我上大學第一個學期8000多塊錢的學費+生活費竟然是問我堂姐借的。
體驗是什麽?體驗就是大手大腳,十年前2000多的靴子4000多的衣服試一下就買。
後來經濟不景氣我們的店也轉手了,重新創業又失敗把接盤錢全虧光,老媽病倒,輾轉給人打工,做前台,物管,老爸出去做保安,我去給黑心資本家打工。每個月拿固定薪資,好的時候一家人月入2萬,沒工作的時候就靠我一個人,節衣縮食,豬肉魚蝦都要計算著買,要看折扣看部位。結果呢?結果我們四年竟然存下了二三十萬。這是前半輩子從來沒有過的財富啊!
那些過眼雲煙的消費品和稍縱即逝的消遣,根本比不上手裏有錢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