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論你出於什麽目的提出這樣的要求,畢竟我們誰也不知道你的真實想法。
但你可不可以先寫清楚,你男朋友不同意的原因是什麽?
是不同意買房子,還是不同意只由他一個人買?
事實上我很不理解,女生要一套房,為什麽一定要讓男朋友在婚前買?婚後夫妻兩一起買的就不是房了嗎?
別說什麽「每個月我的薪資可以用來付生活費,不知道他有什麽不滿的。」,難道不買房,你的薪資就不準備用在家庭支出上?還是說買了房,男朋友就只需要負責還貸就好,剩下的錢可以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我想來想去只想到一個可能,那就是從法律上講:如果是婚前債務的話,那麽夫妻另一方是沒有必要進行償還的。
也就是說婚前買相對於婚後買只有一個區別,就是貸款會從你們的共同債務變成男朋友的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