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新增三種規範類退市情形】財聯社4月12日電,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稽核規則】等7項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新增三種規範類退市情形。第一,上市公司內控失效,出現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余額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30%或者金額超過2億元,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堅決予以出清。此類公司內控形同虛設,獨立性完全喪失,淪為控股股東攫取利益的工具,有必要將其清出市場。透過退市機制設立「高壓線」,也有利於震懾資金占用行為。第二,將內控審計意見納入規範類退市指標,督促公司切實強化內部管理和公司治理。擬將連續2年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者無法表示意見,或者未按照規定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納入退市風險警示範圍,第三年再次觸及前述情形的,將被終止上市。第三,新增控制權無序爭奪的情形,督促公司規範內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