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訂規則,拓寬強制退市適用範圍並新增三種退市情形,以打擊財務造假和資金占用行為,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
4月12日,上交所針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稽核規則】等7項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並進行相關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擴大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適用範圍,嚴厲打擊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行為。對於連續3年以上嚴重財務造假的公司,將堅決予以退市處理;同時,調整退市標準,加大對嚴重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
二是新增三種規範類退市情形,包括:內控失效、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內控審計意見納入退市指標;控制權無序爭奪。這些措施旨在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和治理,保護投資者利益。
三是調整財務類退市指標,提高虧損公司營業收入退市指標至3億元,同時引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機制。此外,主機板A股上市公司市值退市指標提高至5億元。這些調整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品質和投資價值。
透過這些修訂,上交所旨在加強對財務造假、資金占用行為的監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保護投資者利益。這些舉措將有助於維護市場秩序和促進健康發展。
和訊自選股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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