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確保自己的權利主張不要過界,要有【勞動合約法】的法律依據和你遭到公司無故辭退的事實依據,因為敲詐勒索罪打擊的是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的行為,而不是正當的維權行為。我們再來看具體的談判方案:
方案一:你直接找公司的人談,告訴公司老板他們存在稅務問題,金額有幾千萬,要麽就把薪資和經濟補償金發給你,要麽你就寫舉報信舉報公司。公司的人這時有可能會給你下套,本來是正常維權,也能給你往敲詐勒索靠,在談判過程中透過報警來打壓你的心理預期。即便你索要的薪資和經濟補償金是有勞動合約法依據的,無論舉報的事是否真的構成敲詐勒索情節,只要警察因為這個事由出警了,你的氣勢就矮了三分。未來要繼續談就不好談了。
方案二:你找個有談判經驗的律師去跟公司的人談,他知道正常維權和敲詐勒索之間的界限,也知道怎麽避開公司所設的套路。比方說以我的習慣,我會把舉報信事先寫好,相關的線索和證據就附在舉報信後面,舉報信上甚至將公司涉嫌逃稅的金額都給他們算出來,我會在給他們看過以後作個簡短說明,說這個逃稅舉報跟當前的勞動糾紛沒有關系,我只是為了節約時間,在談判解決勞動糾紛的時候,帶材料過來跟當事人作個現場核實雲雲。
很顯然,方案二會更加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