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在一限速60的城市主幹道上撞到過逆行的電動車,晚上,路燈亮,但被樹擋住了,那斯居然在主車道最左側逆行,還不開車燈,深藍色的電瓶車,黑色的衣服……
然後當我發現後,向打了一點點方向,因為不能打多了,防止我失控和撞上我右側車道的車。結果還是把對方掛倒了,對方倒在綠化帶的草坪裏,一點傷沒有。他的車把把我車左前門撞了一個大坑。
他爬起來,還質問我,你怎麽開車的?開這麽亮個車燈看不見這裏有一個人嗎?
我問他,你是從哪裏冒出來的?他說,我一直在這邊路上正常行駛呀,你看見了還故意撞上來?
我說,你這大晚上的為什麽不開車燈?
我開不開車燈關你什麽事?我能看清路就行了,這又是路燈且你車也有燈,你眼蝦呀?
咱先不扯這個,你檢查一下有沒有哪裏受傷,或者有沒有哪裏疼,我打120送你上醫院做一翻體檢。
這個到不用,你看,你把我車殼子都撞碎了(我估計是倒地摔碎紙的),你得賠錢。
我說,這個沒問題,我通知交警來,交警讓我賠多少我就賠多少。
結果,他說,不用這麽麻煩,你給個兩百塊就行。
然後我拿起電話打了122,餵,我是川AXXXXX車主,我在某某路和一電瓶車對撞,兩車受損,對方有沒有受傷不清楚,他不肯上醫院,沒有明顯的外傷……
餵,你別跑,等等……
結果,他跑了。
我對122說,他跑了,怎麽辦?他說,如果對方沒受傷且逃逸的話,我如果沒人員受傷,就登記一下,然後我可以離開現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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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面,我是機動車駕駛員,現在角色對換。
我有一輛美利達自由車,有事沒事就騎著到處跑,特別是夏天,白天熱呀,所以幾乎都是晚上出門,那麽,我知道:
第一、汽車的車殼子就是一個超大號的頭盔,不但能把頭裝進去,整體身體都能裝進去,並且是鋼鐵制品,堅固程度與自由車的頭盔不是一個級別的,因此,無論如何,我騎車戴個頭盔是必須的,這是最低限度。可是,那些不開車的人卻還在研究,騎電瓶車和自由車到底應不應該戴頭盔。
第二、晚上,成都市三環路可是很亮的,當然這只相對於自由車,至於汽車,有盲區,並且夜間,汽車在明處,自由車要是在樹蔭下,由於樹木的遮擋,有時是真看不見,所以,我得安裝一個前照燈,不圖照圖,只圖讓別人能看見:註意啦,這裏有一個會動的車燈,所以這裏有一個車。然而,那些電瓶車,明明有車燈卻不開,因為,他看得見路,不用開燈照路。
第三、同樣,晚上騎車,前照燈能告訴對面的司機,註意這裏有一個車與你相向而行。那麽,我後面的車要是沒看見我豈不是會給我親一下車屁股,我可受不了。因此,我的車後面還得有一個會閃紅燈的警示燈,告訴我後面的車,註意啦,這裏有一個車與你同向而行。
第四、第一點我說了,汽車的車殼子是一個大號的頭盔,所以我得載頭盔,但這頭盔也只能盡量護一下腦殼,那我的手呢?手桿呢?腳上有鞋子,那腳桿呢?所以,我通常騎自由車都是戴頭戰術手套、蜂窩護膝和蜂窩護肘。那個,有沒有見過汽車從你身邊開過,一個石子飛到面門?要是砸到眼睛怎麽辦?所以,護目鏡,戴上,不防石子,晚上防個飛蟲也很好呀。
第五、別橫穿馬路,別和汽車搶時空,撞不贏的。寧等一分,不搶一秒。特別是別闖紅燈,哪怕我就是別人眼中的「異類」。汽車的速度快,開過車的都知道,該剎不住的時候是肯定剎不住的,所以「寧可我負天下人,決不能讓天下人負我」,所以,如果我是汽車司機,在保我自己和保橫穿馬路的行業非機動車時,我當仁不讓地選保我自己,哪怕把對方撞死,也有保險兜著,我大不了蹲三年,出來還是那條好漢,而對方,得等十八年後才能是另外一條「好漢」。所以,我不想當汽車司機眼裏的「對方」,因此,我會選擇主動避讓,惹不起咱還躲不起嗎?當然,上面全副武裝的護具就是在「躲不起」的時候灰底用的了,要是這樣還被黑白無常帶去了閻羅殿,那我也是只能聽天由命了,因為我已經盡力爭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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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自由車是騎著玩的對吧?
可我現在這台汽車,今年12月26日就買了7周年了,35000公裏。然而,我自由車,今年,在行者APP上有記錄的裏程,6000公裏。各位看官幫我算算,到底我開車多還是騎車多?
平時上下班,無論刮風下雨曬太陽,都是自由車伺候。
總之一句話,只有開過車的人,才知道,坐在汽車駕駛室,哪裏能看見,哪裏看不見,只要開過車的人才知道,燈光是一切車輛的語言,夜間行車,切記,不管你是什麽車,有燈光的,請開啟。
不管你是騎自由車還是電瓶車還是摩托車,切記,為了你自己的小命安全,老老實實把頭盔戴好,有條件的真的要上護膝護肘手套,全副武裝,哪怕真撞上了,也能提高存活機率,花點小錢,多活幾年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