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兒我最有權威.先來證據圖.那是在2017年剛買車不久.我在國道上正常行駛,突然有個鬼探頭的電動自由車.橫插雙實線直接插入我的車頭前.當時車速在40左右.新手剎車,離合一起踩.眼瞅給老頭電動車撞飛.老頭兒飛起來直接撞到到風擋,風擋全碎。當時就撥打了急救車和122.涉嫌人傷事故車直接扣到交警隊扣了15天.在這期間交警說定責.我們又買了點兒東西去醫院看望老人.因為感覺當時撞的挺重,怕死了..最後交警說.根據事故現場和監控.如果對方是機動車,對方是全責。但是對方是電動摩托車.還沒有保險。老頭兒還是個殘疾,一只手在工地做活兒。所以看見我車的時候他沒有手,所以踩不了剎車。所以交警隊的隊長說如果一定要強行劃分責任,我們最少得占個次責。對方主責。而且修車對方賠不了。交警隊的隊長讓我認全責。應該是對方在這期間找有關人員進行了打點。說是從保險內理賠就行,人沒啥大事兒.我當時就跟交警隊的隊長溝通了.我當時偷著錄音了.我說對方雖然歲數大,殘疾人我很同情.但是他橫穿馬路是事實.如果你要在中間能給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