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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同一款皮卡卻屬於不同的型別?聊聊關於皮卡分類的那點事兒

2025-01-08汽車

明明都是福特遊騎俠,為什麽在改裝廠經手後就從貨車變成了客車?又為什麽同樣都是江鈴大道敢探者,你的就15年強制報廢,而他的卻30年?而所謂的「多用途貨車」「宿營車」「小專車」以及「小專客」又都分別代表了怎樣的含義,在日後的用車上又有哪些不同呢?相信對於初次關註皮卡或計劃購買首台皮卡的消費者來說,在面對商家各種五花八門的宣傳時早已無從下手。因此,在本期內容中,我們將依據國家相關的行業標準與法規,對皮卡車可能會涉及的機動車型別進行簡要介紹,致力為小白選車時提供幫助,成為您的指路明燈。

一、汽車是如何分類的?

那今天就讓咱們廢話少說,直接切入主題,先從中國的汽車分類開始說起。其實無論是籠統的貨車與客車的概念,還是「多用途貨車」「小專車」與「小專客」這些相對細化的名稱,它們均是由中國公安部對於機動車所劃分的種類,在行駛證上「車輛型別」欄中直接體現。而現行的車型分類依據【道路交通管理 機動車型別】(GA 802-2019)執行,該標準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代替了此前在2014年施行的【機動車型別 術語和定義】(GA 802-2014),屬於經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批準的強制性行業標準。

在這份行業標準中,把汽車分為了載客汽車、載貨汽車與專項作業車這三大類。車輛型別的劃分則采用了「規格」+「結構」的分類方式。以大家最為熟悉的「小型轎車」為例,「小型」屬於載客汽車大類中的規格,是該標準下對於「車長小於6000mm且乘坐人數小於等於9人的載客汽車」的定義,而「轎車」為載客汽車大類中的其中一個結構,特指「車身結構為兩廂式且乘坐人數不超過5人,或者車身結構為三廂式且乘坐人數小於等於9人的載客汽車」。而對於皮卡來說,目前主要會涉及的車輛型別為「輕型多用途貨車」「小型專用客車」與「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三種型別。

不嚴謹地講,同樣一款皮卡在經過針對性的改裝後,的確可以在「客車」「貨車」與「專項作業車」這三大類中「輕松」地進行切換,所以這也會讓許多的消費者非常困惑,在這裏我們不得不感嘆一下皮卡的魅力與其特殊性。如果追根溯源的話,皮卡這一詞是一個音譯於英文單詞「pickup」的外來語,指敞篷小貨車或輕型客貨兩用車。而在這種型別車輛引入中國的很長一段時間中,都被歸納到了「輕型普通貨車」的範疇內,與大家普遍認知中的「小卡車」、「輕卡」屬於同一型別。而至於「輕型多用途貨車」這個種類,則是在最近幾年才被明確的新概念。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被許多車友吐槽的「噴字」並貼上反光條的要求則在2017年施行【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 7258-2017)之後才被取消。

二、什麽是「輕型多用途貨車」?

在剛剛提到的由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管理 機動車型別】(GA 802-2019)中,首次將「多用途貨車」納入了車輛結構的分類之中。所謂的「多用途貨車」指的是「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核定乘坐人數小於或等於5人(含駕駛人)、駕駛室高度小於或等於2100mm、貨箱欄板(貨廂)上端離地高度小於或等於1500mm、最大設計總品質小於或等於3500kg。」的車型。而目前,車身長度小於6000mm且總品質小於4500kg的「輕型多用途貨車」特指廣義上的皮卡。而2022年05月01日實施的【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GB/T 40712-2021)則進一步細化並明確了雙排座椅多用途貨車的技術要求。這是一份由工信部提出,經中汽標委、公安部以及眾多車企共同起草針對「多用途貨車」的國家標準,為皮卡車型的發展起到了關鍵的推動性作用。

在此之後,有不少的老皮卡使用者也根據這份新的技術條件將自己的愛車從「輕型普通貨車」變更為了「輕型多用途貨車」,將這一類有著更強乘用車內容的車型與普通載貨專用的「輕卡」進行了區分。而這麽做的根本原因在於,目前國內的許多地區都對「輕型多用途貨車」,也就是皮卡在限行政策上進行了松綁,並且從長遠的發展來看,未來也極有可能會針對這一類車型推出更多的福利政策。

目前,市面上大多數針對普通消費者推出的皮卡都屬於「輕型多用途貨車」的類別,無須再額外進行變更。不過雖然看起來更加美好,但歸根到底,「輕型多用途貨車」也屬於貨車的範疇,所以盡管在限行政策上得到了松綁,不過這一類車型在驗車、報廢等方面也還是有著非常大的痛點,如每年上線檢測與15年強制報廢等問題也依然成為許多消費者拒絕購買皮卡的主要原因。而為了擺脫「貨車」的種種限制,由改裝廠打造的「小專車」以及「小專客」也就應運而生。

三、淺析「小專車」與「小專客」

所謂「小專車」指的是「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而「小專客」則為「小型專用客車」,是指車輛註冊登記時的型別。從根源上來講,這一類皮卡都是基於原廠改裝而來的車款。不過不同於大家普遍理解的改裝車,這些經過第三方改裝的皮卡大多數都得到了車企的授權,並且要和每一款新車相同,上市前必須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完成申報,同時車輛的VIN碼也需要進入到相應的產品目錄中。所以基於此要求,已經註冊登記過的皮卡無法透過後期改裝的方式進行車輛型別的變更,望各位「卡友」們詳知。

在公告中,上述提到的這兩款車型在產品名稱這一欄中都被稱為了「宿營車」,您可以把它看作是工信部對「專項作業車」與「專用客車」的統稱。但是所謂的「宿營車」具體會被劃分到哪一大類,我目前還沒有在網上查到全國性的技術標準,或許存在不同的地方性規定。就現階段來看,「宿營車」算是比較混亂的概念,具體的判斷要根據當地車管部門的要求來決定。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宿營車」這個名字並不屬於由公安部認定的機動車型別,所以並不會在行駛證上出現。

不過在強制性行業標準中,對「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與「小型專用客車」進行了明確的要求與說明,而生產這一類車型的改裝企業也基於這些規則對車輛進行了較大振幅的改造。此外,由於從概念上來說,它們不再屬於貨車,所以在限行、驗車和強制報廢的政策上也與「輕型多用途貨車」有所不同。簡單來看,對於「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來說,它的強制報廢期為30年,最高行駛速度120km/h,同時允許安裝ETC。而「小型專用客車」則與普通小客車相同,沒有了強制報廢要求、可以進城,並且適用於「十年兩檢」的驗車規定,同時還能享受到節假日小客車免通行費的福利政策。

不過雖然看似解決了痛點,但是「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與「小型專用客車」還遠沒有大家期待的那麽完美。對於前者來說,這一類車型往往抹去了專用車的標識,拆除了隨車的專用裝置,有的加裝了座椅,有的變更了配置。然而在每年一次的驗車中,其實都需要嚴格檢查車輛的外觀與專用裝置是否齊全,這自然會讓普通消費者的用車變得非常麻煩,風險倍增。並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所以將「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上的裝置拆除後改變為普通家用車,這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此外以北京為例,交管部門此前就明確表示,「專項作業車在本市按照貨車管理,購買該車不需要購車指標,上路行駛需遵守貨車的禁限行規定,每天6時至23時,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禁止通行。」

與之相比,「小型專用客車」在用車上更加貼近於普通的乘用車,而可以上該手續的福特遊騎俠、江鈴大道等車型在短視訊平台上也有著很高的關註度。不過雖然沒有了限行與報廢的問題,但是由於它屬於「小客車」,所以在限牌城市,購買這一類車型首先需要取得相應的購車指標,並且據部份車商的反饋,該類車型在北京還難以落地。此外,「小型專用客車」在原則上也不能進行拉貨。而售價方面,在相同配置與動力系統下,「小型專用客車」手續的遊騎俠要比普通的「輕型多用途貨車」貴了大概6萬-8萬元,購車成本大幅提高。

所以無論是「小專車」還是「小專客」,它們都只能算是目前現有政策下的妥協方案,雖然依然有著較大的短板,但畢竟存在即合理,這兩類皮卡也一定可以滿足更多特定消費者的使用需求。當然,相比曾經,目前針對皮卡的各項行業標準已經逐步完善。我們所有人都在期待著皮卡真正全面解禁的那一天,期待著它們可以和市面上的那些硬派 SUV 擁有相同的政策待遇。而也只有到了那個時候,才可以真正讓更多人感受到皮卡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