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可以分以下三種情況分別處理。
(1)如果離婚協定已經約定了你父親凈身出戶,就算不動產沒有過戶,所有權還是歸你母親所有。
(2)你父親離婚時,你父親還有其他債務沒有歸還,其凈身出戶侵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可能部份無效。
即便你父親離婚時,有債務沒有歸還,也只有你父親的債權人才能對離婚協定的效力提出異議。你的奶奶或者叔叔姑姑,是無權幹涉的。
(3)你父親離婚時,處分的財產包括了其他人的財產。比如你爺爺去世後,沒有明確約定遺產如何處置,你父親占用了一部份財產——本應是分給其他繼承人的。這種情況下,你的奶奶和叔叔姑姑,可以提出異議,重新分割遺產。但是你父親個人的財產,已經按照協定歸你母親所有了,他們無權幹涉。